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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首席记者 谢惠茜)9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601398)、中国农业银行(601288)、中国银行(601988)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四大国有银行同时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具体细则,均明确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批量调整,无需客户再手动申请。
工商银行发布的细则显示,“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如果是“‘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则需要申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提出申请。
农业银行发布的细则中也显示,“按照《通知》要求,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我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中国银行公告也称,“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我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3家银行还都对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做出明确,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随后,建设银行也发布公告称,对于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9月25日,我行拟对符合前述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调整或拟采取置换方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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